作者 | 郑理
来源 | 独角金融
厦门银行(601187.SH)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9.5亿元的商业汇票纠纷案,有了新的进展。
12月10日,厦门银行发布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显示,该行收到最高人民法院《民事裁定书》,撤销原一二审判决,发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。
回顾事件经过,可谓“一波三折”,8年过去,双方纠纷仍未得以解决。一审判决由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向厦门银行合计支付本金9.5亿元的商业汇票、违约金以及案件受理费等,后者也针对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,不过二审维持原判。
一般情况下,案件发回重审主要存在认定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。而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要推翻一审二审判决?宁波银行提供了哪些有效证据? 宁波银行是否不需要承担责任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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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5亿商业承兑汇票纠纷始末
两家银行为何多次“对簿公堂”?一切还要从一起票据纠纷说起。
此前厦门银行购买了由华泰证券(上海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华泰资管”)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,底层资产为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已贴现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。
不过,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并未将本金合计9.5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如期偿 付。2016年,厦门银行一纸诉讼将宁波银行告上法庭,要求其立即支付该本金以及相应违约金,并赔偿律师费100万元,同时要求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承担案件受理费、财产保全等全部诉讼费用。
此案的被告,除了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合法配资平台,还涉及到出票方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(下称“盈方微”)、背书方上海千泓贸易有限公司(下称“千弘贸易”)。